绿维导语: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及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创建评选认定工作,通过示范推动,极大的带动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文筛选了20个相关的创建评选认定工作,这些工作是文旅目的地、文旅从业者都需要关注的工作,有些已经完成了创建评选,有些工作还在进行中。希望大家根据2023年工作节奏,安排好2024年的工作。
01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02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03 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
04 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
05 全国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示范典型经验
06 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07 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08 第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
09 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
10 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11 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12 老年旅游典型案例
13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4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15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16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17 第三批“最佳旅游乡村”
18 2022年度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19 2022年“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20 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01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2023年12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首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具体名单:首批国家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近十几年来,国家重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出台了多个文件,指导文旅融合发展工作。2009年9月,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首次提出建设3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2022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和政策扶持措施。
02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2023年12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范围包括2021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共19家示范园区。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种。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示范园区,将予以集中宣传推广;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示范园区,可给予不超过1年的整改期,期满后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组以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复评。
03 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12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范围包括第一、二、三批共35家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作为实验室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实验室资助项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实验室,经依托单位申请后可给予整改期,整改期满后,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专家组以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复评。
04 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
2023年11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材料审核、专家初评和复评、社会公示等环节,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第一批“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
05 全国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示范典型经验
06 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2023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多措并举加大对试点地区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力度,推动试点地区围绕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数字文化、特色文化、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在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要加强试点经验总结推广,不断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效益,做强乡村特色产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运营,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效能,统筹利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模式,不断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07 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铁集团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第一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十佳案例10个、典型案例36个)。
08 第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的通知,评选出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十佳案例和2023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优秀案例。
09 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发布关于公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以下简称“旅游演艺精品项目”)名单。
10 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2023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发布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
11 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第一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名单。
12 老年旅游典型案例
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老年旅游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落实好《“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促进老年旅游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旅游需求,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共同开展老年旅游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
老年旅游是指为适应或满足老年人旅游需求、由相应主体提供的更加便捷贴心或更好促进保障老年人旅游的特色设施、服务、技术等。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智慧旅游类互联网应用。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工信部信管﹝2020﹞20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公共发〔2020〕165号)部署要求,聚焦老年人旅游出行场景,完成适老化改造、推出适老助老特色功能,能够提供更便捷、更贴心、更周全适老化服务的互联网网站和手机APP。
(二)特色公共设施和服务。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旅游需求,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加强旅游设施的适老化建设和改造或者提供的老年旅游特色服务等。
(三)老年旅游业态和服务设施。指为促进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而提供的老年医疗旅游、老年康养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老年旅游业态或养老旅游服务设施等。其中,纯商业类、地产类等养老旅游服务项目不纳入此次推荐对象。
13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审议—公示—公告”的程序组织认定。2023年推荐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后年度统一集中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度4月1日至30日。
14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2023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15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23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的通知,鼓励在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装备研发、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自主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领域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申报示范基地。
16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2023年5月,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榆河公园等13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
17 第三批“最佳旅游乡村”
2023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三批“最佳旅游乡村”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启动评选第三批“最佳旅游乡村”,为做好本次申报,并兼顾我国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三批“最佳旅游乡村”遴选。
18 2022年度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发布关于推荐2022年度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优秀案例的通知,案例应为2022年由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文化和旅游社会组织、旅游推广联盟及新闻媒体、新媒体、部直属单位、全国性文化和旅游社会组织等主体组织实施的线上或线下推广活动,内容应聚焦大众旅游、智慧旅游、绿色旅游、文明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围绕旅游业恢复发展,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品牌建设、产品开发、节庆活动、展会推广、媒体宣传、渠道拓展、区域合作,以及智慧旅游场景应用、绿色旅游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等;案例应主旨清晰、层次分明,着重突出重点、体现亮点,文字表述须简明扼要(3000字以内)。
19 2022年“非遗工坊典型案例”
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形成工作合力,将非遗工坊建设作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充分借鉴典型案例的经验,加强对本地非遗工坊的指导,切实发挥其在推动非遗保护、带动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风文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获评典型案例的非遗工坊要不断提高传承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 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任务要求,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普查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梳理好、挖掘好、开发好优质旅游资源,推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位的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指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富有文化底蕴,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较高旅游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或独特性的优质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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