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全国人民上下齐心,为全面进入小康生活而奋斗。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时,上峰水泥秉承“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着眼于长远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在最后一批较贫困地区开展了一系列产业投资行动。
宁夏盐池县是革命老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在1986年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成为宁夏9个国家级贫困县区之一,后来成为宁夏第一个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县。作为支持宁夏盐池脱贫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上峰水泥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驻宁夏盐池县以来,上峰水泥始终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扶贫和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号召,率先担当起贫困乡村脱贫攻坚的社会责任,落实稳投资、保民生、改善环境状况等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上峰水泥与宁夏盐池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在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实施建材、环保、矿业等项目投资建设,包括整合明峰萌成建材、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与填埋场系列项目、年产500万吨骨料项目等在内的各项目投资计划总额约15亿元。
随着上述项目落地生根,不仅带动了当地190余名劳动力务工就业,还有效促进了周边社会经济发展,各项目配套的大量物流运输带动了周边萌城村、沙坡子村、新建村等村民约300余辆大货车融入项目经营生态链,村镇经济活力焕发勃勃生机。除此之外,上峰水泥还通过结对帮扶通过采购黄花菜、枸杞等滞销农产品等方式助力当地脱贫,实现了企业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与此同时,上峰水泥还通过对外捐赠、冠名赞助等多种形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据统计,2023年,上峰水泥共支出价值211万元钱款、物资,用于民生建设、采购农产品、结对共建、基础设施建设等。
未来,上峰水泥在做好主业的同时,也将继续立足自身资源优势,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贡献力量。